高骊山路东侧、纬三路北侧地块(璟澜院)土方及临时围挡工程----邀请函(资格后审)
1.遴选条件
本遴选项目 高骊山路东侧、纬三路北侧地块(璟澜院)土方及临时围挡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句容弘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遴选。
2.遴选代理机构
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遴选事宜。
3. 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3.1 建设地点:高骊山路东侧、纬三路北侧地块;
3.2 工程规模: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3 工程估算价为(元): 1344406.85;
3.4 标段划分及遴选内容:本遴选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遴选内容为:
标段名称 | 遴选范围 | 工期 | |
高骊山路东侧、纬三路北侧地块(璟澜院)土方及临时围挡工程 | 土方及临时围挡 | 10日历天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投标资质动态监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4.1.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遴选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1.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1.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遴选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建设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遴选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遴选项目提供遴选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遴选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遴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建设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遴选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7 其他必要条件:
(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2年9月和2022年10月和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遴选邀请函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遴选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4.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无
4.3 其他要求:
4.3.1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2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 万元;按规定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提交《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已保证明》(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办理使用规则执行镇建招[2019]3号文)。
5. 评标入围
按照遴选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全部解密并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6.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投标报价 100分。
6.1投标报价(100分):
6.1.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代表现场当众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6.1.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1.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 发布媒介
7.1本项目在江苏句容投资集团http://jsjrtzjt.com/网上发布,请被邀请的投标单位于2023年1月6日08时30分至2023年 1月10日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领取遴选文件。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被邀请的投标单位最迟于2023年1月10日17时00分前将领取遴选文件所需的加盖公章资料扫描件、缴纳的遴选文件费回执单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402444158@qq.com(遴选文件费用为300元/标段,遴选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遴选文件费用不退)。经审核通过后,遴选文件将发至投标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遴选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领取遴选文件所需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邀请函回执;2、转账回执单(盖上财务章)。
注:遴选文件费网上缴纳(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句容支行,账号:70630188000204786),缴纳备注请填写公司税号(公对公转账),开标结束后提供正式发票。
(邮箱主题请填写单位简称+委托人姓名+委托人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
7.2 开标时间及地点: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时间为2023年 1 月 11日下午15:00。请被邀请的投标单位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句容市华阳东路2-1号(顾工 15952996019)。邮寄的投标人请务必留足邮寄时间,自行承担邮寄时间风险。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8.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遴选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遴选的投标。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遴选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遴选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可以在遴选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参加投标的潜在单位,如果自动放弃投标,费用不退还,同时需要潜在单位提供不参加投标原由,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潜在单位如有两次及以上报名后不参加投标,视为自动放弃本集团任何项目的遴选活动,建设单位可以拒绝其潜在投标人的报名及投标书。
如果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写放弃中标的理由,同时该单位一年内不允许再次参加建设单位的任何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句容弘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句容市 地址:句容市华阳东路2-1号
邮编:212400 邮编:212400
联系人: 吴工 联系人:顾工
电话: 13915808520 电话:15952996019
邀请函回执
致:
贵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高骊山路东侧、纬三路北侧地块(璟澜院)土方及临时围挡工程的邀请函,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并接受该项目的邀请,我方的投标会按照邀请函的要求,在 年 月 日之前如期递交投标文件。
特此确认。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